税务与关税
免税酒类、香烟和烟草
使团及其成员可在规定的季度配额内享有免税酒类、香烟和烟草,需通过PRO 1A在IPMIS系统上申请。
专业版 1A适用对象
使团(机构津贴)及其成员和受抚养配偶。
办理流程
- 1在IPMIS系统PRO 1A项下申请放行酒类、香烟和烟草。
- 2礼宾司确认季度配额并转交海关。
- 3货物经批准后免税放行。
条件与说明
- 使团(每季度):烈酒100瓶 · 葡萄酒360瓶 · 啤酒100瓶 · 香烟/烟草合理数量。
- 成员及受抚养配偶(每季度):烈酒12瓶 · 葡萄酒24瓶 · 啤酒30瓶 · 香烟/烟草合理数量。
- 首次抵达时,成员必须在90天内(经批准可延长至360天)进口;此后进口需缴纳关税。
